201810101613
撕罰單加三字經,衝動的代價是五萬元!新竹一名廿五歲李姓男子,因違規停車警方到場勸離,但李姓男子不但我行我素,甚至還撕毀罰單,更以三字經問候警員的母親。警方依蒐證資料提告,儘管李姓男子向法官辯解,三字經是口頭禪,不過法官認為被告狡辯、心態不良,依侮辱公務員罪,判被告五十天拘役,如易科罰金是五萬元。(彭清仁報導) 判決書中指出,被告廿五歲的李姓男子,去年十二月中旬開車在竹東鎮違規停車被檢舉,警方接獲報案抵達,原本勸導李姓男子將車開走,卻不料李姓男子居然我行我素,警方只有開罰單,並要被告簽名。不過被告不但拒簽罰單,還當眾撕毀罰單,並朝警員辱罵三字經,所有過程被警員配置的口香糖機蒐證全都錄。 不過被告在法官開庭時,辯稱並沒有侮辱公務員的犯行,三字經只是情緒性的語言。但法官勘驗警方密錄器畫面及現場開罰警員證詞,被告在陳姓警員交給罰單後,立即撕掉罰單,且站在陳姓警員後方罵出三字經,過程中仍與警方對話,因此確認被告有侮辱公務員犯行。法官認為問候警員母親的三字經,在社會通常觀念是輕蔑,貶損社會人格的髒話,使人難堪,屬於侮辱的言語,且當時兩人爭執中,公然口出髒話,已不是單純情緒用語,而有侮辱陳姓警員之意。由於被告曾犯詐欺罪遭判刑三個月,屬於累犯,法官也依法加重其刑。法官最後判處被告五十天拘役,如易科罰金是五萬元。
撕罰單三字經問候警員這下GG了 法官判五十天拘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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